公共管理硕士(MPA)是2000年我国设立的第10个专业学位,迄今为止,国务院学位办先后批准147所大学作为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院校。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设立是适应现代社会管理日益专业化的要求,其培养目标主要为政府部门及其他公共机构培养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2005年大连理工大学获得MPA学位授予权。在此之前,分别于2001年、2003年获得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学位授予权。随后,分别于2006年、2010年获得社会保障硕士学位授予权、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同时与公共管理相关的学科比较齐全、发展较好,目前在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教育经济管理两个方向的博士点,同时还设有高等教育学、区域经济、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相关等硕士点,形成了学科交叉、相互融合的公共管理学科发展特色。大连理工大学MPA教育以公共管理学科建设为龙头,培养人才和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特色发展,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形成具有特色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模式。
大连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研究基础宽厚,近几年内主持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沿海开放城市行政组织系统研究”、“学科知识测度体系及其应用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城市模式与系统管理研究”、“基于顾客价值的人力资源价值链管理模型研究”等多项国家、省市社科基金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近五年出版专著20余部,发表论文800余篇。在研究的基础上,出版了具有我校特色的系列MPA课程教材,同时启动MPA的案例库建设。
MPA教育时刻贯彻“师资为教育保障”的原则,根据MPA教学特点,整合全校师资力量,逐步形成一致专业基础扎实,学科交叉、融合、科研水平较高的MPA师资队伍。目前,MPA具有专职、兼职教师及实践导师131人,专职教师94人,其中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成员1人;兼职教师14人,其中在国内外聘请知名兼职教授12人,客座教授2人;政府或公共部门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实践导师51人。建立了“学界、政界、业界”联动的实践教学基地。
大连理工大学MPA专业学位教育的设立,适应我国公共管理和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需要,适应我国教育发展和学位制度完善的需要,自2005年获得MPA学位授予权后,共计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1355人,其中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MPA单证)研究生775人,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研究生580人(2009年首度招生)。2013年8月24日全国MPA培养院校2013年度院长工作会议上公布了2010~2012全国优秀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共五篇,我校继续第四届获得1篇全国MPA优秀论文后,再次荣获第五届全国MPA优秀学位论文1篇,国务院学位办对第三批36所高等院校公共管理硕士教学评估的结果,大连理工大学等六所高校综合总分成绩优秀,评估等级为A。
大连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下设招生、教务和服务保障部,拥有MPA专业资料室和电子阅览室、案例教学室。通过加强MPA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建设,规范MPA研究生教育培养各环节,建立健全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应用型”研究生培养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