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已经2012年6月12日第22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同意,予以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现对教育部令(第34号)进行转发,具体请见附件。
教育部34号令.pdf
大连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