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连市招考办报名点接收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及大连市招生单位的管理类联考(考试方式25)考生报名(大连市招生办报名点代码为2108)。
2、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金州新区域内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选择大连市金州新区报名点报名。选择大连市招办报名点的考生,考试地点将安排在市内区域进行考试。
3、所有考生须按《2012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报考条件报考,不符合条件报考参加考试的考生,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身承担。
4、驻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报名确认由市招生办到各个高校进行,具体时间请查看本校研究生招生办或教务处的通知。
5、社会考生的报名确认地点和时间如下:
确认地点:大连市女子职业中专(兴工街附近抚顺街小学东侧道口北走200米左右)
工作时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6:30
网报期间咨询电话:83604601、83608053
确认期间咨询电话:84654034
6、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需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军队高校学员证”) 、 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进行现场确认。
7、考生应试时除准考证上的要求外还需携带2B铅笔、橡皮、胶水、小刀或小剪。
8、“准考证”由考生使用A4复印纸在规定时间内(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上网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自行打印,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9、考生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
10、市招生办只负责报名确认、组织初试,其它事宜如考试成绩、复试、录取等问题请咨询所报考的院校和科研院所。
大连市招考办
201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