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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MPA学生参加预审的通知
2009年05月22日     (点击: )
预答辩通过的学生请注意,请将论文打印一份,去掉导师姓名及学生姓名(包括致谢中导师姓名)后,于6月1日之前送至我中心,以备研究生院抽审。请各位积极配合工作,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上交论文者,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延期毕业。
MPA教育中心
200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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