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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MPA学生参加盲审的通知
2009年05月13日     (点击: )
今年参加MPA盲审的同学请注意,请你于5月16日之前,将两份纸质论文,去除导师姓名及学生姓名(包括致谢中导师姓名)后,邮寄到大连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我中心将在5月20日将答辩委员会委员的意见反馈到你邮箱里,请积极配合工作,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上交论文者,视为自动放弃预答辩资格。
MPA教育中心
200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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